
【脑出血算不算工伤,难点在于如何证明是上班直接造成的】30岁贵州护士陈佳佳在岗突发脑出血去世,抢救超48小时不认定工伤,好多人都在打抱不平,觉得天天熬夜倒班累出来的,怎么不算工伤?
但是情理归情理,法律是法律。
首先就是,脑出血大多是早就藏起的潜在隐疾,比如脑血管畸形、隐匿高血压,平时没啥感觉,人完全不晓得。就像一根水管,外壁看着完好,内壁早就悄悄裂了细纹,或者长起了小泡。长期熬夜、高强度上班,就是一个推助,狠狠加了压,一下子把这根“血管水管”冲爆。劳累是导火索,但病根是早就埋伏到自身的,是一个隐疾。
按现在工伤保险的规矩,在岗突发疾病,只有48小时内抢救无效离世,才视同工伤。她抢救了十天才走,超过这个时限,人社局不予认定,是按条文办事。
大家心头难受完全能理解,护士倒班辛苦得很。但难点就在:很难用证据证明,是上班直接造成脑血管病变,只能证明劳累有诱发因素,但是病根是旧有隐患。
这也给我们敲警钟,莫看年轻人精气神足,身体里头说不定有藏起看不见的毛病。高强度岗位,一定要定期体检,不要硬扛。
当然这件事也引得大家讨论青海配资开户,今天,这条48小时的老规矩,到底该不该与时俱进改一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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